文字設計和視覺文化

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Image: Mattgilbert.net

由豆瓣小組的一個討論,引申出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的區分和翻譯的問題,問題在 Twitter 上也有幾則相似的討論。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兩者都是字體排印的可用性的重要指標,是不能跳過的術語。中文對兩者的翻譯也非常混亂。我將傳統的看法,加上多位朋友的意見,總結如下。

定義

Legibility 指在一個字體中,各設計的字母形狀之間的區分度,即讀者能否迅速辨別字母、避免混淆,這是一個微觀的字型設計概念。Legibility 的一個指標是「透明性」,即具有優秀的 legibility 的字體應該既準確無誤的讓讀者閱讀,又能將自己的設計不動聲色的隱藏起來,不以設計本身分散人的注意力。

字型設計的一切要素都會影響到 legibility,包括比劃結構(比如兩種 a 和 g 的寫法)、字谷(counter)、襯線形狀、比劃粗細、磅數(weight)、x 高 (x-height)等等。

Readability 指「閱讀體驗」,閱讀是否可能,以及它的容易程度。它由一個字體的使用方式決定,要考慮到 typography 的一切要素,包括排版、印刷等等,是一個宏觀概念。

影響 readability 的元素也有很多,包括字距、行距、行寬、灰度等等。一個弱 legibility 的字體可能可以通過良好的編排使 readability 相對叫好;而一個有強 legibility 的字體也可能因為不當使用而導致 readability 下降。

翻譯

有朋友說中文世界習慣將 legibility 譯為易讀性,readability 譯作可讀性。個人認為這個選擇應該反過來,legibility 為可讀性,「可」強調功能;readability 為易讀性,「易」強調體驗。但這兩者仍然容易混淆。

因此最佳選擇是將 legibility 譯為可辨識性、可辨認性、或易認性,等等,從「讀」字易開,轉到「辨認」。至於 readability,可以遵循習慣的「可讀性」,此時已經不衝突;或者「易讀性」也許更適合,儘管可能會混淆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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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個相關討論

  1. 2010/03/25 at 12:14 pm | Permalink

    still keeping that grand wet dream project of jargon translation eh?

  2. Rex Chen
    2010/03/25 at 1:06 pm | Permalink

    ye. after things are settled.

  3. shiyuan
    2010/03/25 at 9:55 pm | Permalink

    jargon jargon…… LSE style.

  4. shuke
    2010/03/26 at 4:30 am | Permalink

    為什麼不在句首的ligibility和readibility也用大寫?我在很多國內出版物也看到這個用法,覺得奇怪。

  5. Rex Chen
    2010/03/26 at 11:04 am | Permalink

    突出強調之意把。

  6. shuke
    2010/03/28 at 7:10 am | Permalink

    個人認為此寫法不妥。因為一個單詞首字母是否大小寫影響此單詞的指稱,比如:
    God-god, Internet-internet.
    In God we trust.
    Shiva is the Indian god of destruction.

  7. xinxinxin
    2010/03/30 at 8:37 am | Permalink

    我認為簡單的說 就是Legibility 強調的是字母與字母之間的區別 Readability 強調的是流暢性。
    比如sans-serif作為正文 不存在Legibility的問題 而在Readability上沒有serif好
    如同全大寫字母的文章 也不存在Legibility的問題 而存在Readability的問題

  8. shiyuan
    2010/04/08 at 4:06 am | Permalink

    Political language is designed to…give the appearance of solidity to pure wind.
    – George Orwell

    shall we assign the task of defining “Readilegibility” to our eyes or to the dictionary definitions of the jargon?

    It is, ultimately, a subjective experience, I always wondered if futility would be a better definition.

  9. jamz
    2010/04/19 at 10:35 am | Permalink

    個人覺得還是現在通行的譯法比較恰當

    “可”的漢語意思中包含了是否值得的意義(參見:http://zdic.net/zd/zi/ZdicE5Zdic8FZdicAF.htm)。對內容有提示性。但是“易”沒有這個意思(參見:http://zdic.net/zd/zi/ZdicE6Zdic98Zdic93.htm)

  10. 丅丄
    2011/05/08 at 4:46 am | Permalink

    legibility 對字體設計
    readability 對字體使用

    很不同嘛

  11. KillRose
    2011/11/23 at 6:10 pm | Permalink

    求解圖片中兩種字體分別是什麼

  12. derstand
    2015/08/07 at 7:55 am | Permalink

    legibility 易識性 readability 易讀性

  13. derstand
    2015/08/07 at 8:45 am | Permalink

    再細說一點,可讀性和易讀性雖然首字不同,其實語意差不多,很容易混淆。可讀性雖然意指可讀與不可讀的程度,但既然涉及到程度,跟容易讀和不容易讀的程度就意義相近了,難以分別。仔細分析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的原意可以了解,legibility側重對單個字詞的分辨識別,偏於靜態的;而後者則側重對前後字詞相聯繫的讀的過程,偏重動態的,所以按我們平時的用法,“讀”字就側重於過程,可以譯指read,readability譯為可讀性或者易讀性沒有問題。那麼 legibility 中識別這個含義,個人以為譯為“識”比譯為“認”好,認識是常用詞組,平時我們不怎麼拆分,不過細分析起來,“認”偏重於動作,“識”偏重於結果,先“認”而後有“識”,比較類似於“看見”,我們可以朝一個地方看,卻不一定能見什麼東西,前者是動作,後者是結果。在這裡,legibility,我們當然強調的是識別的能力,而不是我認的能力,因為認只是一主觀動作,並不受客體—字母的樣式版式等等-影響,所以,我認為,legibility 譯為易識性或者可識性比較好。

  14. Amy.Devil
    2017/03/02 at 11:14 am | Permalink

    Readability不僅受到字體的影響這麼簡答,其他因素如文本內容本身的難度,才是對Readability影響最大的吧。
    比如,句子長短,詞彙難以程度,這些對Readability的影響遠比字體大的多。
    字體只是保證你能不能看清楚,對認知上的影響稍微小點。

8 個Trackbacks

  1.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Forrest Xu, Forrest Xu, Mingli Yuan, Type is Beautiful, Julius Hui and others. Julius Hui said: RT @Typeisbeautiful: [TIB] 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http://is.gd/aYkEE 。總結了 twitter 和豆瓣上幾位的觀點,歡迎批評討論。 […]

  2. […] 因為看到豆瓣和這裡都有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的討論,發覺自己還有一篇舊文也是關於文字的可閱讀性,很早前寫的,可能有很多的不足,發上來一起討論。 一個優秀的字體必須具備十分明顯的特徵,單個字母的形體必須是不可替換性的,而且字母形體之間要有明顯的區分,這種唯一性並不要求其形體最為簡單的,但是必須是十分的清楚的,字母的形態是很好被識別的。因為有時字體形體的過於簡單,反而會使字體之間的區別不是很大,在閱讀的時候不容易區分和識別。 每個字母之間必須有一定合理空間,如果字母之間的距離過於狹小,就像兩個挨着很近的雞蛋隨時有可能相碰撞的危險,如果字母間距過大,那字母就會失去張力和緊張感,使得文字閱讀變得乏味。所以字母之間的距離應該合適,使得在很緊湊的句子和印刷很差的情況下,不會和其他的字母混淆在一起而影響閱讀性。 一個優秀的字體,不管是襯線字體或者是無襯線,在字母排列成文章的時候都會形成統一的灰度,即字母的筆畫和筆畫之間的空間形成一定的灰度。就是我們常說得是黑白分布得當,所有的字母一樣,重要的不是設計黑的部分,而是設計白的部分:即字母旁邊和中間的空間。這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字體中的I和小寫L或者i之間距離應該大些,因為兩個豎線所形成的空間是最小的,I和C之間的最短距離則應小些,以使得I和L之間的空間面積和I和C之間的面積大致相合。V,W,Y和其他的字母相匹配的時候的距離應該縮的最小,因為這些字母的傾斜筆畫所形成的空間比較大,象Y和a在一起的時候,有可能為負的數值。調整字距以求分布勻稱,視覺上和諧,以達到一種視覺的節奏感和平衡感。西文字體設計師對字距關係的斟酌時間可能佔整體字體設計內容的1/3左右。這種要求是不允許有個別字母由於筆畫的粗細和空間的差別過大而特別的突兀,從而造成視覺上的不協調和衝突,從而影響閱讀的流利性。 襯線體要比無襯線體在多文字的文章中更具閱讀性,在無襯線字體中兩個相近擁有豎線的筆畫所形成的空間容易引起視覺向下移動。大多數歐文字母的筆畫是垂直於基準線,襯線會在基準線上形成水平型的筆畫,這些襯線筆畫可以使得這些字母在基準線上的筆畫在視覺上會形成一定的水平導視,可以引導視覺朝着水平方向移動,使得閱讀文字的速度加快,有研究機構測試表明,一般來說在同等印刷條件下襯線體在的閱讀速度要比無襯線體快五份之一左右,而且因為要考慮襯線筆畫的位置,一般來說,襯線字體字母之間的距離要比無襯線字體大,使得被識別性係數提高,這就是為什麼在大量文字的新聞報紙,雜誌上基本上使用襯線字體。 襯線體字母的上端部位的襯線,使得字體本身的特徵更加的突出,即使有時字體上部分或者是下部分被擋住,仍然可以被識別。這樣就也可以避免一些字體組合的時候由於字體磅數過於小,或者是字體字距被壓縮而導致的混淆於一起,比如我們經常可以看到ri和n,rn和m的混淆,而襯線筆畫的增加可以有效的避免這種危險。現在很多字體設計都糅合這兩種字體的優點進行設計,比如德國鐵路新的標準字體。 當然可閱讀性還取決於其他的重要因素,比如字體的磅數,單詞之間的距離,句子的形式,句子的長度,句子之間的距離,段落之間的關係,還涉及到印刷的質量,字體的色彩,紙張的質量和色彩等眾多的其他因素。 […]

  3. […] 因為看到豆瓣和這裡都有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的討論,發覺自己還有一篇舊文也是關於文字的可閱讀性,很早前寫的,可能有很多的不足,發上來一起討論。配圖:Rex Chen […]

  4. By 關於文字的可閱讀性:新附配圖 on 2010/06/12 at 3:14 am

    […] 因為看到豆瓣和這裡都有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的討論,發覺自己還有一篇舊文也是關於文字的可閱讀性,很早前寫的,可能有很多的不足,發上來一起討論。 […]

  5. […] 因為看到豆瓣和這裡都有關於 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 的討論,發覺自己還有一篇舊文也是關於文字的可閱讀性,很早前寫的,可能有很多的不足,發上來一起討論。 […]

  6. […] 字體上的選擇,取決於你的品味以及審美觀,還有他們傳達給你的感覺,當然某部分還關聯到「易讀性」指的是當你在讀這些字時,彼此字母間的識別度、影響度高不高(想了解更多可參考Justfont文章。關於「legibility(易讀性)」跟「readability(可讀性)」差異請參考Type is Beautiful文章)。 […]

  7. By Umea' Design | 兀靡設計 on 2014/02/27 at 5:24 pm

    […] 字體上的選擇,取決於你的品味以及審美觀,還有他們傳達給你的感覺,當然某部分還關聯到「易讀性」指的是當你在讀這些字時,彼此字母間的識別度、影響度高不高(想了解更多可參考Justfont文章。關於「legibility(易讀性)」跟「readability(可讀性)」差異請參考Type is Beautiful文章)。 […]

  8. […] 在字體排印學中,對於字體的辨別程度判斷有兩個重要的指標:legibility 和 readability,關於這兩者的區別,可參考 Type is Beautif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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